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食物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施行。为执行《食物安全法》对食物查验组织资质确定的有关要求,保证在法令施行后社会各界依然能够获得由具有合法资质食物查验组织供给的查验服务,国家认监委于6月1日发布了现在仍能够合法展开查验活动的4971家食物查验组织名单。其间,北京市108家、天津市73家、河北省326家、山西省113家、内蒙古自治区116家、辽宁省197家、吉林省273 家、黑龙江省175家、上海市82家、江苏省276家、浙江省222家、安徽省173家、福建省143家、江西省228家、山东省350家、河南省319家、湖北省98家、湖南省315家、广东省301家、广西壮族自治区187家、海南省7家、重庆市62家、四川省172家、贵州省125家、云南省201家、西藏自治区9家、陕西省85家、甘肃省82家、青海省22家、宁夏回族自治区30家、新疆尔自治区101家。社会各界可登陆认监委网站“食物检测组织专栏”对相关查验组织信息进行查询。
国家认监委表明,往后将依据食物查验组织资质情况的改变,定时更新发布的名单。